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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撒的物品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赵保卫/文图)近日,灵宝市公安局朱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名下的一辆小轿车停放在朱阳镇某商店门口被砸,还有其他车辆被砸。
接警后,该所所长秦攀攀迅速带领民警、辅警赶到现场,发现有3辆被砸车辆,以及留在现场的锅碗瓢盆。
秦攀攀立即组织出警队员对车辆停放旁的楼房进行查看,发现该楼房为6层小楼。为进一步确认高空抛物人员,民警、辅警分组走进居民楼走访调查。
根据现场抛撒物品分散情况和房屋建筑结构,经走访邻居和周边群众,5楼的一对夫妻进入了民警的视线。
经过缜密调查,5楼居民赵某某当天因与丈夫吵架,情绪激动,一时气愤将厨房的锅碗瓢盆等物从5楼高空中扔下,造成楼下停放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楼下无群众经过,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案是灵宝市首例高空抛物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高空抛物违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