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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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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审理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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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平安三门峡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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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汤辉)6月5日,灵宝市法院法官走进案发地卢氏汤河小沟河村,开庭审理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担任审判长,附近村民旁听庭审。

    2021年12月21日,逯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油罐车,行驶至卢氏县汤河乡杨庄村路段,撞倒路边防护栏后侧翻,造成公路附属设施破坏,所载汽油流入路边的小河道,造成河道水体污染。汤河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机械设备在河道挖坝拦截,吸取汽油,并安排人员值班,防止汽油造成火灾。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委托技术公司对河道水质定点监测,同年12月底,水质得以恢复。

    汤河乡人民政府请求逯某、车辆所属河南海明物流有限公司及投保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赔偿物资损失56400元、车辆及挖掘机租金63984元、人员工资169200元,共计289584元,向灵宝市法院提起环境资源民事诉讼。

    庭审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并现场进行签字确认。被告自愿赔偿汤河乡人民政府损失289584元,于15日内赔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