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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廉政通讯员尚雪马梦圆)6月5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联合河南黄河河务局、省农业农村厅、民进河南省委、巩义市法院等单位,在巩义市伊洛河与黄河交汇处举行以“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增殖放流和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大家将1.5万余尾优质黄河鲤鱼苗倒入水中。此次向黄河放流,有利于改善黄河水域生态环境,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实现水生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省内黄河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郑铁两级法院联合各活动单位在神堤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附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手册、黄河保护法等普法资料,讲解黄河保护法、水法有关规定,结合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等真实案例,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资源、爱护环境,共同守护母亲河。
本次增殖放流和法治宣传活动,是今年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的最后一场。自5月26日起,郑铁两级法院沿黄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途经开封、三门峡、济源、焦作、郑州等地,行程1000余公里,共开展法治宣传6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2500余份,召开座谈会3场,签订行政执法司法协作协议一份,开展徒步巡河一次、库区巡查一次、增殖放流活动一场。
“郑铁两级法院自2020年9月集中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以来,不断加强黄河流域水资源司法保护,通过依法行使审判职能,有效保护了黄河渔业资源,维护了黄河水域生态安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创新生态修复司法举措,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