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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民为群众答疑解惑(资料图片)
□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1998年,李为民毕业于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1999年3月参加司法行政工作,先后担任禹州市司法局范坡司法所所长和神垕司法分局局长。他凭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用心用情解读法理人情,论曲直、辨是非,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疑难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一方平安。
李为民连年被禹州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被禹州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基层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多次被许昌市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河南省十佳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全力助推基层法治建设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最重要的载体。李为民深知,要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依托神垕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神垕司法分局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成功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在全镇20个村居都成立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村配备了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精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局面。该服务工作站自2021年成立以来,累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盼所需。
“有为才能有位”,正是因为有这么多实实在在的矛盾纠纷被一一化解,也才有了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大力支持。正是李为民的精湛调解,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禹州市司法局联合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李为民的名字命名的“为民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调解室的办公场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李为民立足本职,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真正架起了一座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织密人民调解网络
李为民走遍辖区所有村落,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逐一对民调主任进行考核把关,并利用村级调委会换届契机,使一大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群众被推选到民调主任的位置上。同时,他还建立健全了村级人民调解信息网络,辖区内的所有村民小组都建立有调解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作为司法分局负责人,李为民凭着自己过硬的法律知识和一颗纯朴为民之心,整日奔忙在辖区的20个村居,把国家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心中。在调解纠纷中,他始终做到“七心”待人,即接待要热心、为人要虚心、难事不灰心、办事有公心、成事靠信心、吃请不动心、为人讲良心。正是凭着坦荡无私和公平正直,凡经他调解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他凭着精湛的法律知识和执着的工作追求,化解了一起又一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人物名片
李为民禹州市司法局神垕司法分局局长,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同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十佳司法所长”荣誉称号,2022年3月被推选为禹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