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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亮为群众普法(资料图片)
□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从2004年至今,19年来,杨国亮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服务全镇经济发展大局为目标,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负责,自加压力,精益求精,为保一方平安和谐贡献了一份力量。
屯子司法所多年来连续被屯子镇党委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镇调委会先后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府法治职能部门,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到基层工作之初,杨国亮就立足自身工作职能,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尽力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不管是辖区百姓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还是辖区的重大信访矛盾纠纷,杨国亮都会主动请缨参与其中;对镇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第一时间为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在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过程中,杨国亮及时将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逐一汇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赞成和支持。如今的司法所所容所貌焕然一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6名,全部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为进一步提高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待每项司法行政工作,杨国亮力争做到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将“法治大餐”送到群众身边
要想改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就要从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动群众共同尊法、学法、守法,切实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杨国亮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杨国亮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集体普法学习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坚持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时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了解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知识;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能力。
同时,杨国亮还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的普法模式,利用普法微信群,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让群众利用空闲时间学习法律,通过微信平台相互交流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真正将“法治大餐”送到群众身边。
人物名片
杨国亮浚县司法局屯子司法所所长,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河南省优秀司法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