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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信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郭锁)“大数据法律监督是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深化检察办案、推进数字检察转型的突破,通过大数据分析能敏锐捕捉到民事诉讼中的异象。”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陈洁说。2022年3月,某司法机关向该院移送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020年6月8日,刘女士与信阳市平桥区某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李晓(化名)签订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该房屋位于南京市,合同中注明双方发生争执由房产中介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刘女士将全部费用缴付之后,房产中介和出卖人逾期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刘女士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0年9月11日,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为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经查,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购房人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该案被告人为躲避行政法规,在合同中约定协议管辖,通过拿到异地法院民事调解书来转移不动产的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
检察官通过与执法机关等单位的数据互联互通,共筛查出此类民事调解案件线索达18条。通过进一步核实,该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通过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等方式开展检察监督,有效打击了虚假诉讼,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