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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
合力保护宿鸭湖湿地
本报驻马店讯 近日,汝南县法院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巡回法庭、湿地生态修复基地在该县宿鸭湖水库桂庄管理所正式揭牌,为宿鸭湖湿地戴上了“护身符”。汝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艳红、县法院院长肖萌菊,县检察院检察长朱军参加了本次活动。
近年来,该县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联手开展了上游河道治污工作,使得宿鸭湖水质状况明显好转。如今,宿鸭湖湿地已成为“珍禽王国”“候鸟天堂”,构成了中原平原地区独特的自然景观。
据了解,下一步,该县法院将依法快速处理宿鸭湖湿地地区破坏湿地生态环境案件,充分发挥司法的威慑教育引导功能,形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合力,有效挽回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使受损林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及时得到修复,实现打击和保护的双重目标,更好保障宿鸭湖湿地生态环境安全。 (周惠 张敏)
西峡县检察院
监督河道预制梁转移
本报南阳讯 “建在河道内的预制梁场地拆除了,放置在河道内的预制梁也移到了河岸上,我们住在河道边的群众汛期可以睡安稳了。”近日,西峡县军马河镇后河村村民范保侠对前来回访的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朱志海说。
3月27日,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会同县“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后河村河道内有一块用来制作预制梁的场地,40余根预制梁侵占着河道,存在极大汛情隐患。
3月28日,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西峡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对河道内堆放的预制梁及弃渣进行清理,消除行洪安全隐患,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西峡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施工单位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河段进行清理外,并主动对其他可能存在类似情况的河段进行巡查,消除汛情隐患。
(刘震 马志全 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