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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高昌政 栾贵谦
自濮阳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濮阳县检察院坚持围绕侦查机关的“适用法律咨询处”和“疑难杂症诊断室”,充分发挥该办公室的桥梁作用,精准监督、同向发力,实现了良好成效。
资源共享 提升办案质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伊始,濮阳县检察院采用联络员工作制,定期对接交流,初步实现资源共享。该院常驻人员改由精通刑检业务的检委会委员担任,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定期轮流值班,在发现监督线索的同时,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答疑解惑服务,增强检警之间的信任与尊重,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
自办公室成立以来,该院向公安机关提供监督立案线索29件、监督撤案线索36件。
提前介入 做实立案监督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前沿作用,进一步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该院在收到线索、精准研判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着力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优化案-件比。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警合作有利于检察监督权的实现,对侦查活动存在违规违法之处的可提前纠正,避免出现非法证据;对发现不该立案而立案的,可提供监督撤案线索;在结合案件集中会诊时,发现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可提供立案监督线索。
同堂培训 实现互助提升
利用办公室这一平台,该院与县公安局强化检警同堂培训,互相参与对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专家授课,常态化组织检警业务交流,共同强化执法理念,凝聚司法共识,促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尤其是在转变司法理念方面,该院通过普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有效改善了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和诉前羁押率的指标值。
2022年,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院办理监督立案20余件、监督撤案25件,在濮阳市县(区)检察院中名列前茅。这些案件均为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