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 打造服务型执法标兵单位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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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李磊 张家佳 靳媛媛 陈慧
核心提示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创新执法服务,规范监督方式,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先后荣获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柔性与法律的刚性结合起来,拉近行政监督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党总支书记王继东在接受采访时说。
创新行政指导 服务更便民
提升行政指导效能,帮助当事人规避违法风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综合运用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方式,对公共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年度卫生检测等需要定期申办的事项,通过现场提示或电话通知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避免因超期违法被处罚。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通过约谈、书面提示或者法律宣传等形式,进行提示、规劝、引导,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立足服务企业、便利群众,该中心建立了数字化卫生监督综合服务平台。在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供水单位等公示便民服务平台二维码,服务对象扫二维码即可登录官网了解卫生行政执法情况,方便查询到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执法依据。消费者在酒店、商超、理发店、游泳馆等消费场所扫描现场的二维码,可以了解到商家的卫生综合状况、基本信息,消费场所的违法行为、网上投诉、举报信息一目了然,实现了卫生监督执法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为群众消费提供科学指引,为健康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该中心通过“智慧卫监”平台的“双随机”抽查系统、监督协管系统、职业场所远程监控系统,以及医疗废物在线监测平台等,将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数据有效整合,适时更新、适时交换,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规范执业行为 减少风险点
监督执法的目的是规范执业行为,而有温度的执法能使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关系更加融洽。
该中心法制稽查与投诉受理科负责人向记者讲述,前段时间,他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些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行为,某些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针对这些行为,该中心执法人员耐心指导、答疑解惑,讲清楚相关要求,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依据《新乡市卫生健康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全过程。
对于警告后仍不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该中心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法律审核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例指导制度,以及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做到行政处罚裁量权适当、行政处罚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同时要求执法人员遇到紧急事件和过激言行,保持理性、态度平和,始终实行说理式执法、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使违法当事人能够配合执法,理解执法行为。
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型执法理念,该市卫生监督执法社会效益明显提升,违法风险点有效减少,行政相对人法律知晓率显著提升,同比去年违法行为下降30%。2023年以来,通过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人民群众对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为100%,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引起投诉举报或行政诉讼,实现了让行政相对人满意、让群众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