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公益诉讼检察 依法促进社会治理
日期: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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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在校门口召开听证会
本报洛阳讯 “刚才大家现场查看了学校门口的道路情况,下面咱们围绕各自职责谈谈看法。”近日,新安县检察院在南李村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门口召开校周边交通安全公益诉讼听证会。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仁玲,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南李村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县政协委员、律师代表、职高教师作为听证员参加。
学校门前为交叉路口,三个方向均存在未施划斑马线、未设置车辆缓行减速带及未放置相应警告标志和标线等情况。北向通往铁磁路的一条长达80余米、坡度超15度的陡坡,正对着学校大门,该路段是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车流量大,下坡车速较快,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参会人员现场查看了道路通行情况,就各处整改方法进行交流。同时,各单位负责人围绕校园路段安全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就设置减速带、警示标语、警示灯、斑马线施划、影响行车视线的障碍物清理等具体措施进行探讨。
“镇里下午就安排专人负责,开始整改工作。”三个单位的负责人表示。
“这场现场公开听证会,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校门口的交通安全问题决不能忽视,整改一定要详细谋划,确保措施长效。大家要落实上述措施,检察院之后还要‘回头看’,督促整改工作。”县政协委员孙庆虎表示。
(陈卫军 张聚辉)
生态
让“大荒坑”变“致富林”
本报开封讯 “这种晚秋黄梨太适合在我们这儿栽种了,照这样下去,光卖黄梨俺家就能增收不少。”近日,兰考县半截楼村村民朱某喜悦地说道。然而,一年前,这片土地还是一个两米多深的大荒坑。
2022年2月,兰考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林地资源被破坏情况进行实地勘查,查明发现,2020年10月,半截楼村三户村民朱某、董某、张某承包的5亩多有林地被非法挖沙取土,深度达2米多。
同年3月,该院启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向县林业服务中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相关区域进行回填平整,恢复有林地原状,同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情况立即整改。随后,县林业服务中心在村两委的配合下完成了回填平整,同时对辖区内林地进行大排查,发现挖沙取土、乱占林地等现象7起,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其间,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发生此类现象,是因当地沙质土壤水分不易保持,种植传统农作物产量低、收益少,加之近年来建材价格不断上涨,个别农户贪图小利,就在自己承包的林地上打起了歪主意。
为让林地重披“绿装”,检察官邀请农林科技人员实地查看,得出引进晚秋黄梨进行种植的建议。随后,村民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栽种了晚秋黄梨,成活率高,长势良好,收获了累累硕果。
自协作机制推行以来,该院聚焦森林、湿地、草地等资源保护,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李梦华)
消防
促依法履职合力除隐患
本报驻马店讯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安全生产,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近日,正阳县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市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人担任听证员,县住建局等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该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正阳县某生活广场一家商铺发生火灾,消防队在灭火过程中发现消火栓不出水,大火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经摸排走访,检察干警查明该生活广场存在多处消防措施不完善的情况,相关行政单位存在未依法履职情形。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焦点,全面阐述了向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四家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当事人和相关行政单位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了情况。会议通过评议、询问、辩论等方式,进一步厘清了各自的监管职责。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后,依次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四家行政单位对违法情形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存在未依法履职情形,检察机关有必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正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密切协作配合,通过听证方式强化释法说理,督促行政单位依法履职,推动形成公益诉讼保护合力,运用检察监督推进社会治理,实现公益保护落地。(周惠 管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