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赔偿案件案由新规6月1日起施行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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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法印发《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以下简称《案由规定》),并就准确适用司法赔偿案件案由下发通知。
《案由规定》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设置了三级司法赔偿案件案由,其中一级案由2个、二级案由7个、三级案由20个,并逐个说明案由适用范围。12个原有案由均被保留为三级案由,新增三级案由8个。
《案由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同时废止。修改后的案由体系更加完整、分类更加准确、适用更加方便。
可适用的案由
《案由规定》坚持以国家赔偿法篇章体系为依据,将案由的列举方式由原案由规定的平铺式改为层级式,以“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2个一级案由为基础,进行三级分类,使每一个司法赔偿案件都有可适用的案由。
一、刑事赔偿
(一)人身自由损害刑事赔偿
1.违法刑事拘留赔偿
2.变相羁押赔偿
3.无罪逮捕赔偿
4.二审无罪赔偿
5.重审无罪赔偿
6.再审无罪赔偿
(二)生命健康损害刑事赔偿
1.刑讯逼供致伤、致死赔偿
2.殴打、虐待致伤、致死赔偿
3.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伤、致死赔偿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赔偿
(三)财产损害刑事赔偿
1.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赔偿
2.违法没收、拒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赔偿
3.错判罚金、没收财产赔偿
二、非刑事司法赔偿
(四)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赔偿
1.违法司法罚款赔偿
2.违法司法拘留赔偿
(五)违法保全赔偿
(六)违法先予执行赔偿
(七)错误执行赔偿
1.无依据、超范围执行赔偿
2.违法执行损害案外人权益赔偿
3.违法采取执行措施赔偿
4.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赔偿
5.违法不执行、拖延执行赔偿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