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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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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奋力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日期: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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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司法实务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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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匡元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新理论概括,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方向。近年来,罗山县法院在县人大的大力指导、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为契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将人民的基本利益诉求和更高司法需求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职责,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司法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

    1

    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力打造全链条人民民主

    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民主化决策、组织化行权、平台式监督、全流程留痕。罗山县法院始终坚持将民主集中制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使案件处理实体和程序、过程和结果充分体现全链条民主的要求,为依法保障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制度基础。

    构建全链条式院庭长监管机制。厘清院庭长权责清单,严格落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全程监督,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递进式、层级化研讨机制,确保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与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审委会制度有效衔接,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从而确保案件质效。

    构建全链条式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对案件办理的全程化、动态化监管,将事后监管延伸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实行实体审判权和流程控制权相对分离,从而实现在案件审理上的权力制约。

    以司法改革推动案件提质增效。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用足用好简案速裁、轻刑快审、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机制。强化执行机制体制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新模式,建立集约分段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加强执行流程节点管控,优化执行权运行,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2

    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力打造全覆盖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罗山县法院始终坚持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水平的重要抓手,自觉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将人民民主覆盖于法院工作各方面。

    坚持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大改革以及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查,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完善与代表常态化联络机制,每月向代表委员推送《崇法笃行,永远在路上》工作信息,报告法院工作情况。

    坚持将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作为接受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贯彻落实监察法,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充分听取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着力建设立体化司法公开平台,严格落实审判流程信息、庭审、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让阳光下的正义可触可感。2022年,罗山县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案件5223件,公开率100%,裁判文书上网3410份,直播庭审2256件,以开放促公开,以公开强化监督,以监督促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落实工作日院领导每天轮流接访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5000余人次,交办信访案件121件,办结121件。

    3

    着力构建群众参与互动机制全力打造全方位人民民主

    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是人民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也是扩大司法民主的基本途径。罗山县法院始终坚持走进群众,深入群众,融进群众,积极畅通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评价司法的互动渠道,让公众在参与、体验中了解审判活动,在更大程度上实现民主。

    倾听“民声”,全面构建良性司法互动体系。坚持司法大众化与审判专业化相融合,建立了案前导诉、诉中释法、庭上明理、判后答疑的司法互动体系。完善听证机制,规范听证流程,扩大案件听证范围和人民群众参与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有效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罗山县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20名,年参审案件500余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以“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依托,在各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点”,通过“站点”结合的形式,在优化营商环境、化解涉诉信访、法官履职评议等方面开展工作,全力打造党委领导、人大布局、司法协同、部门参与的司法方面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实现司法为民服务进一步延伸。截至目前,代表联络站驻站代表40人,其中省人大代表3人,市人大代表15人,县人大代表22人,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调研指导、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00余人次,零距离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代表联络站逐渐成为沟通民意、汇聚民智、接受监督的重要平台。

    融入“民心”,厚植全民尊学守用的法治根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宪法宣传与社会热点、难点和公众的兴趣点结合起来,每年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开展“每月一法”及“法律六进”活动、集中开展“提两率”、“扫黑除恶”、执行工作等宣传活动。强化法院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重视加强新媒体平台的普法宣传作用,先后在主流媒体发表法治宣传稿件500余篇,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环资审判”等方面典型案例10期。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乡村街道、田间地头,巡回办案,以案普法,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共解“民忧”,构建人民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构建人民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在更大范围内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按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工作思路,广泛调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世林调解工作室、家事调解室、律师调解工作室、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以及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职能作用,构建“1+4+5+N”多元解纷格局,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高地。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积极开展“无讼”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依法指导基层民主议事程序,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2022年,罗山县16个试点村均实现零诉讼,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1%。

    4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到人民至上执政理念,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着力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打造优质诉讼服务。充分发挥“指尖诉讼”“掌上诉讼”优势,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强化诉讼指导功能,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风险,降低诉讼成本,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2年,罗山县法院共网上立案4270件,网上立案率99.74%,网上缴费4051件,跨域立案5件,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省第一,被省高级法院确定为首批“全省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

    依法保障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妥善化解物业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厚植民生情怀,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权益保护,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2020年,罗山县法院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3件。强化府院联动,成立全省首家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机制,搭建沟通平台,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真正实现民众“告官”又“见官”。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等9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并建立全市首个“法润青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依法对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开展指导工作。

    坚持智慧赋能。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构建“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能化格局,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为司法为民工作提档加速。2022年,罗山县法院共完成网上开庭3283次,网上阅卷3929件,电子送达7万次,真正实现所有案件“立案上网、全程在网、结案出网、痕迹留网”,使当事人能够全程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罗山县法院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为依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打造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罗山品牌”,奋力谱写法院司法为民新篇章。

    (作者系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