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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看范围扩大后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近日,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将我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由原有的100项扩大到150项,增加微信公众号迁移声明公证、资金监管协议公证、他项权证书公证等50项公证事项。
2018年,我省首次公布“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36项公证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21年增加到100项,这次又增加到150项,体现了我省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优化公证服务、利企便民步伐不断迈进。
据了解,“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包括法律事实类29项、法律文书类65项、法律行为类(单方行为)31项、法律行为类(双方、多方)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