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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近年来,扶沟县法院立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强化诉源治理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服务窗口前移到田间地头,统筹推进妥善化解矛盾和保护农村中小投资者利益,减轻群众诉累。近日,该院法官调结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9年,被告赵某甲、赵某乙到扶沟县练寺镇周老庄行政村承包土地种植山药。经人介绍,二人到原告扶沟县某农资门市部购买了22100元的化肥,并向原告承诺卖掉山药之后偿还欠款。之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欠款。
扶沟县法院吕潭法庭接到案件后立刻排期开庭,及时向两被告送达应诉手续。两被告则在电话里表示自己不识字,法院送达的应诉手续看不懂,且拒不承认使用了原告的化肥。
承办法官打听到被告承包地的位置后,和原告一起到被告的田地里调解。调解过程中,二被告对欠农资款事实没有异议,但暂时没有能力付清全款。承办法官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给二被告一些缓冲时间,并提出还款方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同意年底前将山药出售后偿还原告欠款。(许小兰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