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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郭智远乔子珂)近日,申请执行人高某到鲁山县法院执行局送锦旗并表示诚挚谢意。
2019年,被告丁某将一开发项目承包给原告高某,双方签订协议分批次支付工程款及保证金共计360万余元。工程结束后,丁某支付了部分款项,还欠260万余元迟迟未付。高某多次追要无果,引发诉讼。后经法院判决,丁某需于7日内一次性还清欠款,但其拒绝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到案件后,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向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启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线下查控,未发现丁某账户内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后经不动产查询得知,丁某名下有多套房产,就多次与丁某协商,但丁某始终拒绝偿还欠款。
2023年5月8日,执行法官将丁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其调查结果,提醒其若再不偿还欠款,法院将依法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丁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次日就支付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