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彩”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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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王萌)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宝丰县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际效果,该院在原制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基础上增添新内容:“为充分体现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杜绝‘出庭不出声’现象,参加出庭应诉负责人在案件庭审结束前向法庭表述对案件的意见。”
该院行政综合庭庭长李应敏表示,该院坚持做深做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的基础上,推出“新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是行政审判形式的创新,更有助于行政案件的实质化解,提升政府公信力,实现诉源治理,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向纵深发展。
“新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有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同时对案情进行必要陈述、答辩、提交证据、辩论并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让行政机关实现从“出庭不出声”到“出庭又出声”再到“出声又出彩”的实际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