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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8日,首笔12万元的司法救助慈善资金打入由方城县检察院、方城县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设立的方城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账户。该笔资金将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周某、赵某某等群众提供一定的帮助。
据悉,前期,该院与方城县慈善总会联合制定了《方城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该院司法救助基金账户通过社会捐资渠道募集资金,由方城县慈善总会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用。该院与慈善总会还一起向企业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吸引更多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捐赠募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得到有效帮扶。
近年来,该院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争取让更多困难涉案当事人得到帮扶救助,特别是对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实施救助,防止涉案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时国庆殷增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