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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赵国飞
傍晚的内黄县城,当人们陆续结束一天工作,踏上回家的路时,内黄县法院东审判楼二楼审判庭却又亮起了灯光。近日,随着法槌敲击声响起,该院一场“夜间庭审”正式开庭。庭审结束时,已是晚上9时。
是什么缘由非得晚上开庭呢?原来,这是一起涉企纠纷案件,原定于近日8时30分开庭,但开庭当日8时,原告委托律师沈某某突然联系法官郭卫锋,告知其因天气等原因导致飞机延误,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郭卫锋向沈律师询问了延误的事由、能够到庭的大致时间,以及是否同意通过微信进行网上开庭。沈律师表示,因原告与被告企业之间矛盾重重、纠纷复杂,原告要求律师本人必须到现场开庭。为尽快化解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司法为民,郭卫锋主动联系被告企业负责人,向其解释了具体情况,并提出等原告律师到庭后再开庭的方案。被告企业负责人同意了郭卫锋提出的开庭方案。郭卫锋当即回电话,告知原告律师。
当日傍晚6时30分,原告委托律师沈某某终于赶到内黄县法院,早已提前做好开庭准备的郭卫锋当即展开庭审工作,直至当日晚上9时,庭审最终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