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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帅锋张琪)“赖某的行为毁了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幸福,怎么算都不划算……”庭审结束后,一名村干部感慨地说。5月6日,灵宝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赖某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犯罪一案。灵宝市纪委监委、各乡镇村组干部及被告人家属共12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赖某利用担任灵宝市某村组长、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资金共计143万余元,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财物,骗取补贴款,建议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赖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辩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赖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和反思。
“希望在座各位以此为戒,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为村民服务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规范用权,让今后的每一步都走得更踏实……”审判长对现场旁听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的村干部纷纷表示,发生在身边的犯罪案件令人深思,作为村干部,应当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