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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用心下真功 务实见担当

日期: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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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政法暖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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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支持起诉护权益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李玖丽陈家浩)近日,襄城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一起赡养纠纷案。

    该案原告朱某某已年逾八旬,她与老伴儿共育有7个女儿。几年前,她老伴儿去世了。今年4月,老人将其7个女儿告上法庭,向她们追索赡养费。承办检察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进行走访、调查取证。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且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此,该院向该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协助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检察官当庭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并充分表明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立场。考虑到赡养纠纷根本上在于化解双方矛盾、重拾母女亲情,因此,庭审中,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律师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耐心劝解,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7个女儿轮流赡养母亲;朱某某生病住院时,由7个女儿共同负担医疗费用,成功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在履行赡养义务,更是以言传身教给自己的子女做榜样。不赡养老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更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情节恶劣甚至会涉嫌遗弃罪,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远表示。

    B

    巧用“活封”解难题

    本报濮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郭永杰贾亚聪)濮阳某肉食加工企业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业状态,企业200余名工人集体讨薪,案件批量进入执行程序……近日,濮阳县法院开启绿色通道,快立快执,制定执行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又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今年春节过后,濮阳某肉食加工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案件批量进入濮阳县法院。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企业虽经营状况确实不理想,但仍具备生产能力,有挽救价值。企业法定代表人也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为保护中小企业利益,优化营商环境,濮阳县法院主动与申请人协商,为被执行人争取筹款时间,同时对其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采取“活封”措施,让查封财产保持运营价值,并协助企业畅通复工渠道,使其重新投入运营以早日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的帮助下,该企业多方筹措资金58万余元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并与工人就工资款清偿问题达成协议。

    “谢谢法院的理解和帮助,企业活过来了。”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

    C

    释法明理促执行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温丹丹)近日,舞钢市法院出现一件新鲜事:被执行人韩某给执行干警送来了锦旗,称困扰自己许久的大难题得到了解决,对法院执行干警表达谢意。

    杜某诉韩某侵权纠纷一案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杜某申请执行韩某货车一辆,被执行人韩某愿意全力配合,但保管案涉车辆的运输公司与杜某有债务纠纷,故意隐匿车辆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以迫使杜某清偿债务。看似合情合理的抗辩维权,让执行干警一时陷入两难,各方矛盾不断激化。

    执行干警抓住执行主线梳理法律关系,形成了新的执行方案和处置思路后,再次到达现场,告知运输公司可通过另案起诉保障自身债权实现,但不得阻碍当前生效裁判执行。运输公司却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由,拒绝交出案涉车辆。

    执行干警随即向运输公司送达预罚款通知,并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调查车辆下落。执行干警和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释法明理并说明利害关系,运输公司最终同意依法配合法院执行,交出隐匿车辆。杜某与韩某现场确认车辆信息后,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当场完成了指定交付,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D

    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本报开封讯“感谢你们为我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近日,在通许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公室内,一位农民工激动地说。

    2021年5月,陈某在通许县租赁两间车间雇用工人从事服装加工工作,由于效益不好,从9月份开始拖欠工人工资,车间于12月下旬停产。因多次讨薪无果,以于某为代表的107名工人来到通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事。同年12月31日,通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陈某尽快支付工人工资,但陈某一直未履行,遂将该案移送至通许县公安局。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许县检察院经审查发现,陈某一直从事外贸服装加工业务,受到疫情的影响,货款一直不能回流,导致资金困难。在查清案情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既要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利益,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发展,释法说理,力促双方刑事和解。最终,陈某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资款共46万余元。

    “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在案件办理中主动作为,化解矛盾隐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郭金霞说。(李梦华)

    E

    巡回审理化纠纷

    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边丽娜)5月4日,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庭长李涛,来到当事人所在的华堡镇夏寨村委,巡回审理李某诉其子赡养纠纷一案。

    当事人李某今年已经90多岁,有三个子女,现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因赡养问题,三个子女有了矛盾。大儿子与李某的妻子,即自己的母亲生前有过矛盾,很少往来。母亲去世后,大儿子不愿意赡养父亲,小儿子、女儿颇有微词。现如今老人身体不好,已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但其大儿子仍不愿赡养老人,无奈之下,李某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希望孩子们能够尽到赡养义务,让自己安享晚年。

    李涛承办这起家庭赡养纠纷案件后,多次实地走访并进行调解,情理法并用。经过不断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三个子女每月共同支付原告赡养费1000元,老人产生的医疗费共同承担。至此,老人的赡养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F

    耐心调解止纷争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王新)“感谢史法官,从法律角度给我们提供了理性的解决方案……”近日,被告周某作为11名商户的代表来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史艺娜手中,感谢其耐心调解为他们解决了烦心事。

    2007年1月,原告郑州某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技术学院”)与耿某某签订联合开发经营合同书,耿某某对原告名下的某栋楼进行整体承租。合同签订后,耿某某又将该楼5至8层以及一楼部分房屋转租给被告周某经营酒店。2020年12月,因政策要求,技术学院通过诉讼依法解除了其与耿某某之间的合同。之后,技术学院多次联系周某要求返还房屋,但一直协商未果,技术学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周某限期搬离并支付逾期腾退的占有使用费。

    被告周某态度坚决,不同意腾退,他认为自己与耿某某之间的合同仍在存续期间,而且酒店装修装饰投入了大量资金,原告提前收回房屋,应对其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承办法官史艺娜接到案件后,经查询发现,原告共起诉了11起案件。在与其他承办法官沟通后,为妥善化解该案,史艺娜多次前往现场实地调查并组织现场沟通。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约定商户在期限内腾退房屋,并通过鉴定程序对损失进行评估,损失评估结果与房屋占用费的金额进行抵扣,差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达成和解后,原告技术学院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这事折腾很长时间了,我们也想早日了结,好好做生意。这个结果我们都很满意,感谢史法官,感谢法院!”周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