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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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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一体化”融合监督综合保护未成年人

日期: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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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县区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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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未满14岁的李兰(化名)拿到了某宾馆、某酒店支付的赔偿金共1.8万元,这起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圆满落幕。

    2022年4月11日,张天(化名)与李兰通过网络游戏联系并添加微信好友。同年5月28日、29日,张天在明知李兰系不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在某宾馆、某酒店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发后,李兰与某宾馆、某酒店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就相关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审查办理张天强奸案中发现,李兰系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遂将该线索移交至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收到线索后,联合未检部门启动“一体化”融合监督,对该案进行深入研讨分析,认为李兰属于可申请支持起诉的对象。

    今年3月3日,李兰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认为某宾馆、某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并予以赔偿。检察机关受理后,迅速启动办案程序,对当事人进行问询,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随后进行全面审查,同时研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适用,向李兰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等。检察机关认为,某宾馆、某酒店因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按要求落实“五必须”制度,造成未满14周岁的李兰在其场所遭受人身损害,决定支持起诉。3月14日,检察机关向当地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在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3月28日,法院作出民事调解,被告某宾馆、某酒店分别支付李兰赔偿金各9000元。李兰的诉求最终得到满足。

    这起案件是漯河市首例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遭受侵害向酒店索要侵权损害赔偿的案件。源汇区检察院“未检+民事”两部门相互配合,通过“一体化”融合监督,践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张丽霞武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