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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让我的工作和生活有了希望!”近日,郑州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回访时,林某激动地说。
2008年5月,林某进入郑州某保险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3月,因工作失误,林某给公司造成一笔数额巨大的资金损失。经与公司协商后,林某将通过抵扣工资的方式赔付公司部分损失,并被免去相关职务,调至下属营销网点工作。林某在营销网点工作期间,公司并未再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林某支付工资,也未再为其缴纳社保。
2020年9月8日,林某向某仲裁委申请仲裁。2020年10月29日,该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仲裁请求。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以其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请求。林某向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再审。
检察官发现林某面临举证难的困境,该案难以启动监督程序。但为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官决定为双方搭建一个沟通协商的平台。
今年1月,该公司与林某达成和解,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恢复林某的正常工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补缴之前暂停发放的社保。
(范玉品 刘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