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个保护” 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日期: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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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赵鹏博
4月25日,省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会议重点介绍了全省法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做法成效。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2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职能作用,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在具体工作中,全省法院坚持立足本职、放眼全局,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坚持“六个保护”,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坚持重点保护 守护创新主体核心利益
重视高新技术成果保护,加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司法保护力度,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强化商业标识权益保护,依法严惩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侵权违法行为。突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从严惩处制假售假、危害种质资源等妨害种业安全犯罪,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注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审理涉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促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加强著作权及邻接权保护,探索确立保护规则,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市场竞争规则行为。
坚持严格保护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判赔数额。重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快速保护 增强权利救济效果
强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依托智慧法院系统,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诉讼的便捷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准确适用证据规则,着力解决权利人取证难等问题。
坚持平等保护 优化创新营商环境
坚持权利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并重,在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的同时,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预期性。合理划定保护权利边界。准确把握依法维权与滥用权利的界限,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明晰规则、划清底线、树立导向。
坚持协同保护 提升多元共治效能
紧跟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部署,在全省形成“1+1+17+19”的三级法院联动保护“一盘棋”格局。会同省检察院推出8个方面20项措施,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三合一”管辖意见,梳理分析公证机关在知识产权案件公证取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实现内外协同,凝聚解纷合力,健全多元解纷机制。
坚持延伸保护 营造尊重创新浓厚氛围
开展“知产保护进企业”活动。三级法院干警深入宇通、双汇等知名企业,实地调研新动态、新模式、新技术,了解司法保护需求,帮助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精心培育、宣传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例。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对社会关注高、影响力大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开展庭审视频直播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河南法院将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不断完善诉讼机制,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赋能增效,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着力为河南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