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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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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以“恋爱”为名骗钱财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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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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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应该是美好的,恋爱中的人为了彼此愿意付出更多。一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让人怦然心动。然而,这不仅仅是恋人深情款款的情话,更有可能是骗子的谎话。

    基本案情

    被害人贾某在通许县一家足疗店做足疗师。2019的一天,郭某来到这家足疗店做足疗项目,偶然认识了贾某。两人聊天时,郭某谎称自己在北京某单位工作,还向贾某展示了其伪造的工作证。两人相谈甚欢,互加了微信。之后,郭某对贾某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离异数年的贾某以为郭某就是自己的另一半,便提出想要和郭某重新组建家庭,对此,郭某欣然同意。

    相处不久,郭某开始以各种借口陆续向贾某借钱,从几十元、几百元到几万元,贾某出于爱慕和信任,没多想便借钱给郭某。郭某还提出可以给贾某及其父母办理退休金和低保等事宜。对于男友的话,贾某信以为真。后郭某以办理此事需要资金为由向贾某陆续索要了近60万元,这些钱全部被郭某挥霍一空。

    每当贾某问及事情进展如何,郭某总称马上就办好了。时间久了,郭某开始“冷暴力”,不愿和贾某见面,甚至玩起了消失。此时,贾某才惊觉这场“爱情”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所有的美好期待化作了一团泡影,遂报了案。郭某于2022年9月17日被通许县公安局捉拿归案。

    案件结果

    通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于今年1月1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郭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特别是在恋爱关系中,对偶然结识的陌生人,要谨慎审查对方的身份,不能轻易相信他人,如果涉及钱款往来,更要三思而后行。切记,别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李梦华 卢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