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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老苏,新厂区建成后效益怎么样?还有手续需要完善吗?”近日,嵩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在日常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时,再次来到社区矫正人员老苏(化名)开办的染料公司,询问经营状况,提供检察服务。
据了解,2022年,老苏将扩大生产规模的想法告诉了检察官,但苦于自己不知道土地、环保等方面政策,又怕自己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影响企业发展,一直不敢走出“第一步”。得知老苏想法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到政府、环保等部门询问政策,并带领老苏到主管单位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征地审批、环保技术指导等方面给老苏讲政策、说流程,成功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今年初,老苏的新厂区建成投产,厂区面积增加了10余亩,新增环保生产线两条,年销售额从400余万元增加至600余万元。
老苏和检察官的故事只是嵩县检察院在监督中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的一个缩影。2019年来,该院在全力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法治教育的同时,聚焦社区矫正人员二次融入社会的难点、堵点问题,从就业、创业等环节着手,分类别制定个人发展政策,联合县司法局创新“三项举措”,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和就业水平。
针对需要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该院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的情况下,建议社区矫正机构简化审批手续,打通外出壁垒,通过简化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及时变更执行地等方式,切实方便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针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社区矫正人员,该院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并结合矫正人员就业意愿、技能需求和地方就业实际,有侧重地组织开展电工、焊工、厨师、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再就业。针对自主创业的社区矫正对象,该院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护航企业发展,在监管中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等服务,做好政策对接与部门沟通“牵线人”,形成合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三项举措”实施以来,该院累计为1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简化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5名长期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对象变更了执行地;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83人次,取得职业技能证书356人次,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200余人次;同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创办小微企业10余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贾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