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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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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做好食品销售监管 当好食品安全卫士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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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法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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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2022年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意识,全省上下以食品销售监管环节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以下简称“守查保”)专项活动为主要抓手之一,持续加大食品销售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扎实做好食品销售环节“守查保”专项行动

    以食用农产品和涉及老年人、儿童的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中小学幼儿园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是否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要求、超过保质期、傍名牌仿名牌等商标侵权的食品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排查食品销售者51万户,覆盖率100%;发现风险问题1.4万余处,完成处置率100%。

    对部分地市通报并督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根据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对市场销售生干坚果与籽类、蔬菜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市县,要求各地市局严格核查处置,并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反馈报送省局。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努力扎紧进口冷链食品“口袋”

    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牵头起草并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各地进口冷链工作专班重点摸排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以及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各类冷藏冷冻库入库货物管理和疫情防控要求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闭环管理、高频核酸检测、规范防护等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排查建档各类冷库主体8566家、冷库9813个,检查各类主体37279户次,累计培训监管人员6000余人次、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近2万人次。

    充分发挥“豫冷链”系统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完善提升“豫冷链”系统功能,强化“豫冷链”系统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全省通过“豫冷链”追溯系统注册激活用户30938家,累计上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115.8万吨,发放溯源码5941万个。

    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要求。全省共监督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44911户次,共发现整改问题245家次。

    全面落实总仓管理制度,督促首营者将其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提前向总仓报备并进入总仓集中查验、集中核酸检测、集中消毒、集中赋码、扫码出库。

    持续加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深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登记、备案工作,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管理。2022年底,全省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508573件,完成率100%。大力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改革,在登记注册系统增加预包装食品备案模块,纳入“多证合一”范围,新开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可以在申请营业执照的同时在线开展预包装食品备案。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47185件,食品小经营店登记89857件,小摊点备案1158件。

    持续推进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食品销售类经营者和取得营业执照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全覆盖,动态管理率达到100%,完成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508573户,覆盖率100%。

    积极组织实施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日常监督检查。修订印发《河南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要点表》《河南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销售安全违法行为。全省累计监督检查食品销售者72.6万家次,责令限期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4万个,查处销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4129件,收缴罚没款2815万元。

    推动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出台《河南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全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视频培训会议。按照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应配尽配、能配尽配”的原则,全省8696家食品销售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156967家食品销售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向社会公示了首批508名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为下一步的“守查保”专项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