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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乔子珂)近日,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得知自己涉嫌拒执犯罪后,终于放弃侥幸心理,履行了全部义务。
被执行人刘某从申请执行人常某处购买钢材,欠下23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付,引发诉讼。鲁山县法院判决刘某十日内还清全部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相关文书,并通过多种形式传唤刘某,均无果。得到常某提供的有关刘某的行踪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动身寻找刘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但刘某态度强硬,坚称没钱,拒绝付款。执行法官依法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将其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查明刘某有能力履行,遂多次提审,劝告其履行义务,但其仍拒绝履行。
4月7日,常某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鲁山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院刑事立案后,决定对其予以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这下,刘某彻底慌了神,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经与常某协商,刘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刑事自诉。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