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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恒 黄伟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被告人张某的妻子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邻居截肢。2021年10月份,一审法院判决二人赔偿邻居共计70余万元。二人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在二审期间,为逃避法律责任,张某伙同王某、陈某伪造张某、李某的离婚证两本,并将离婚协议加盖伪造的民政局公章向法庭提供,后被审判人员发现。经鉴定,张某所提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等为虚假材料。
法院判决
正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张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王某积极参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张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陈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张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说法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本案中,张某为逃避法律责任,伙同王某、陈某伪造张某、李某的离婚证,并将离婚协议加盖伪造的民政局公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此类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犯罪行为人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没有意识到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损害国家名誉,触碰到法律底线,为获利伪造或买卖证件行为不可取。
法官提醒
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要坚持诚信原则,通过虚假诉讼、毁灭或伪造证据、作伪证等违法手段捏造事实,妨害司法秩序,企图规避法律责任,极有可能触犯刑法,遭受牢狱之灾,得不偿失。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以身试法,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制裁;不要使用伪造证件,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办假证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同时,谨记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莫用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去挑战法律的尊严和底线,最终只会自食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