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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发视频侮辱他人道歉!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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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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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苏泽江李正欣

    基本案情

    2022年,郝某某驾驶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在市区某道路与张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郝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郝某某不服,向灵宝市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郝某某自愿赔偿张某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余元。事后,郝某某觉得自己吃亏,便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条辱骂张某某的视频。视频发布后,引起他人围观、转发并评论。张某某感到名誉受损,以郝某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将其诉至灵宝市法院。

    审理结果

    灵宝市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郝某某删除相关视频,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该平台向张某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因郝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某向灵宝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移送到该院普执二组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郝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郝某某依旧未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驱车到郝某某户籍地,传唤其到法院履行义务。郝某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录制了道歉视频,并通过该平台发布道歉视频,张某某看到后原谅了郝某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平台发布内容时,应符合公序良俗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一旦超过“底线”,越过“红线”,便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