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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宁晓波通讯员楚涛)4月9日,在新郑市龙湖镇华南城商业中心,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民警将被盗的37块电瓶发还给失主,受到辖区群众点赞。
3月22日凌晨,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社区民警马玉璞带领辅警在地铁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两个年轻人蹲在地铁口阴暗处形迹十分可疑。民警上前核查身份时,发现二人屁股下方放着几块电瓶,遂将二人带回警务室进行讯问。随后民警在他们临时居住的房屋内查获盗窃未销赃的30余块电瓶。
经突审,胡某15岁,去年冬天辍学后在网吧认识了同龄辍学的贾某,二人没有经济来源,就对停放在地铁站口的电动自行车下手,多次盗窃电瓶倒卖。获利后就在网吧打游戏度日。春节期间,二人又购买了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用于盗取电瓶。
为减少电动自行车和电瓶被盗案件发生,马玉璞多次协调相关单位,建立大型电动自行车免费停车场,加大辖区巡逻密度,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