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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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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法庭开在家门口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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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天平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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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河南法制报记者岳明通讯员卞亚峰/文图

    “现在开庭!”4月11日上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民权县法院在野岗镇孟庄村公开审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为增强孟庄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责任意识,省法院驻民权县野岗镇孟庄村工作队特邀请民权县法院法官到孟庄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庭前,省法院驻商丘市民权县野岗镇孟庄村第一书记卞亚峰、民权县法院人和法庭庭长单良精心组织,专门邀请了9名村“两委”干部、党员和群众作为特邀代表,就此案进行评判,孟庄村100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农村较为常见的邻里间民事纠纷。原、被告双方是村里东西相居的邻居,2020年前后,被告王某在原告刘某家的出路上建起围墙,东西围墙占压原告家32厘米,南北围墙占压12厘米。且被告建好围墙后,将其家的下水出水口留在原告的家门口,造成污水横流。特别是夏天雨季来临时,被告家的雨水及污水倒流到原告家中,严重影响到原告家的正常生产生活。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占压在原告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围墙,改变其下水口的方位,不得影响原告家的正常生活,并赔偿损失。

    “请原告举证。”

    “请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请问原告被告是否还有补充意见?”

    …………

    原、被告及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庭审。庭审严肃庄重,井然有序。原、被告双方出具了相关证据,同时,在庭审现场播放了有关音视频资料。在主审法官单良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

    “千年搁舍,万年搁邻。”单良说,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被告双方应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相互尊重,互相理解,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共建美好家园。随即他敲响法槌,表示庭审后将进一步做好双方调解工作,切实践行好“枫桥经验”,化干戈为玉帛。如果调解不成,将另行宣判。

    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就是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宣讲,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并认识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重要性。

    “大家都应该以邻为善,因为一点小纠纷就闹上法庭,不值得。”庭审后,孟庄村的群众对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主张的观点,也进行了一番讨论。老李说:“按照农村的规矩,如果被告家的围墙真是占了原告家的地,就应该拆除。”大家你一句、我一言,好不热闹。孟庄村的群众一致认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很受教育,希望以后在村里还能看到“法庭”,这对增强全体村民的法律意识很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