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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4月4日,洛宁县检察院与洛宁县法院联合成立“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乐、县法院院长徐朝阳参与揭牌仪式。
据悉,为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该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经过充分协商,共同签署《关于健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配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不断健全和完善。在座谈交流会上,陈乐希望通过建立这个平台,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达到办案高质量共同发展的效果,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力争办案监督准确实效,共同为现代化洛宁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徐朝阳从政治站位、提高审判能力水平和推动法检两院沟通交流等方面提出了重点的要求和强调。(雷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