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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温期惠)“俺两家也不争了,就按你们说的办!”日前,在叶县司法局仙台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仙台镇村民王某川和王某权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今年3月,王某川来到仙台司法所提出调解。据王某川讲,他在自家耕地地头路边的荒沟处栽种了几棵树苗,王某权以荒沟为自家所有为由私自拔掉树苗。双方差点引发暴力事件。
司法所立刻派调解员找到王某权,进一步了解事发经过,并当场受理此案件。调解员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向村委及知情群众了解情况。经调查,荒沟所有权属村集体,而非王某川或王某权所有。
调解员从荒地开发利用政策法规讲起,又从邻里感情方面入手,讲法理,聊情理,促使双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书,承认荒沟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王某权向王某川赔礼道歉;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