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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群
近日,最高检举行主题为“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发布会透露,2022年,检察机关依托行政检察能动履职,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万余件,采纳率在98%以上。
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肩负着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使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正如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宫鸣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行政检察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具有共同性、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其偶然性因素之外的制度性、管理性根源,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社会治理相关制度,推动实现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是行政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据介绍,本批发布的4件指导性案例,兼顾不同领域和推进社会治理的不同方式。在领域选择上,包括社会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市场主体登记、住房与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领域;在推进社会治理的方式上,通过推动规范性文件修改、相关行政机关专项整治、建立数字化协同治理模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持续跟踪问效,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涉及面广,不同的领域由不同的部门分工负责实施,社会治理的效果,最终还得是人民群众说了算。这些部门要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既要接受内部的工作监督,又要接受包括来自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内的外部监督。来自各种途径的有效监督,促使这些部门加强依法治理,纠正偏差、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从这个方面而言,行政检察工作大有可为,也可以大有作为。全省各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学好用好这些指导性案例,学懂弄通悟透案例背后所体现的司法理念和精神要旨,高质高效办案,力争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