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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管理,商丘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近日对监管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否进行及时校验,新、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放射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等。
卫生监督员对达不到防护要求的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及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情况,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对违规严重的个别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员当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医用射线装置管理,不断提高各医疗机构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保护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 (郑世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