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典型案例 心里有“谱”手里有“招”
日期: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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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步丰雷)为深入推进“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典型案例培育意识,增强检察干警培育典型案例的自信心,提升总结提炼案件水平,3月28日,淇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连超以《发扬“三不怕”精神加快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为题,为全体干警作专题辅导。
张连超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和淇县检察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开展情况,以最高检、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围绕“不怕‘小’,小案件往往反映大问题”“不怕‘难’,事不避难才能出彩”“不怕‘烦’,从思想上克服畏难情绪”三个方面,从典型案例选题、培育、撰写、打造等方面与检察干警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同时,针对淇县检察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张连超围绕“心里有‘谱’”“眼里有‘点’”“手里有‘招’”三个方面为大家指出了新颖、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思路。
“不怕小”,即不怕案值小、不怕人数少、不怕影响小;“不怕难”,即不怕法律适用难、不怕矛盾化解难、不怕新问题处理难;“不怕烦”,即不怕案件烦琐、不怕当事人烦扰、不怕培育麻烦。心里有“谱”,即思想上要有强烈的典型案例培育意识;“眼里有‘点’”,即紧盯工作中容易出彩、容易出典型案件的地方;“手里有‘招’”,即措施要具体、要管用。
此次专题辅导,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干警典型案例培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