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巾帼红”撑起妇女权益“守护伞”
日期: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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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张利涛)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日前,长垣市检察院从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入手,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长垣市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辖区女职工较多的4家大型商超,发现部分超市存在未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未按规定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女职工支付三倍工资、未组织定期体检、未将体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未承担全部体检费用、未给予女职工产假、未保障女职工哺乳假期以及违规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值夜班等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
该院检察官依法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业律师担任听证员。会上,围绕如何更好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依法阐释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说明了发出诉前建议的理由及内容,并对法律适用予以释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的具体工作以及下一步计划。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分别作了发言,对该院积极履职、笃行实干,聚焦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予以高度认可和肯定。
下一步,长垣市检察院将立足本地妇女权益保护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妇女权益保障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护专业化发展,有力增强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