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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郭慧利)“你好,我是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辩护律师,想咨询一下怎样可以快速实现异地阅卷?”日前,汝州市检察院干警接到身在异地的李律师电话,他想查阅委托辩护人王某某的卷宗,希望汝州市检察院能够提供多元化的阅卷方式,保障其执业权利。
接到来电后,汝州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根据实际情况,向李律师推荐了互联网阅卷方式,并详细介绍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阅卷的操作流程。在干警的指引下,李律师顺利查阅了卷宗,及时与办案检察官取得联系,提交法律意见书,并在电话反馈中,对该院提供的互联网阅卷服务大加赞赏。
近年来,为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汝州市检察院采用“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的新模式,实现了律师阅卷工作从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对无法进行互联网阅卷,但符合异地阅卷要求的卷宗,汝州市检察院及时与当地检察机关沟通,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争取“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腿”,积极为律师在当地检察院阅卷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