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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从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移送法院起诉,新安县检察院只用了3个小时。
3月20日14时30分,该院检察官王新文受理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
第一时间阅卷。“由于现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审查逮捕环节,我已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承办检察官王新文说,“这次是更细致的阅卷,对事实证据更全面审查把握。”王新文半个小时便对案卷翻阅完毕: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完整确凿。同时进一步了解到:徐某的家在湖北省广水市农村,一家5口人,妻子没有工作,需要在家中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家里的日常生活都需要靠徐某外出打零工来维持。“徐某在整个案件侦查过程中确实比较配合,为了方便侦查,他4天前来到新安县后一直租住在小旅馆里,就害怕耽误审查工作,他的认罪态度一直很好。”侦查人员也说道。考虑到徐某往返一次近1200公里的路程和家庭实际情况,王新文决定当天就讯问犯罪嫌疑人,以便尽快审结案件。
第一时间讯问。在阅卷的同时,检察官助理李娜娜电话通知徐某下午3时到检察院。徐某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到达了检察院讯问室,在见到王新文的那刻,徐某声泪俱下地说道:“我现在非常后悔,不应该把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活动,当时因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在网上看到卖银行卡的信息,被高额利益所诱惑,便留下了电话,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随后,王新文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等相关权利义务,现场告知犯罪嫌疑人以保证其合法权利,同时对主要事实证据进行了讯问。
第一时间协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下午3时50分,因犯罪嫌疑人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在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李娜娜第一时间拨通了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协调值班律师第一时间到场。特事特办,值班律师第一时间赶到了该院。
第一时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下午4时30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和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记录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徐某悔罪态度良好,对检察机关提出适用速裁程序表示认可。
第一时间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在其他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李娜娜已拟写了起诉书,下午5时左右,该院第一时间对本案向该县法院提起了公诉,将案卷材料移送给法院立案人员,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一时间特事特办,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机关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再到检察机关移送法院提起公诉,3个小时新安县检察院便将案件审查完毕,移送起诉。 (张聚辉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