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预防“三三工作法” 为未成年人“治未病”
日期: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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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志帆
近年来,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对此类涉罪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正和临界预防已迫在眉睫。洛宁县检察院创新思路,结合办案实践,探索临界预防“三三工作法”,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有效降低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据悉,“三三工作法”旨在构建涉罪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社会防护大格局。一是争取“三个支持”,汇聚工作合力。该院争取职能部门支持,牵头制定《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团县委、妇联等职能部门优势,汇聚法治教育合力,协同做好临界预防;争取专业支持,主动邀请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发挥其专业优势,提升预防质效;争取监护人支持,发出家庭监护令等检察建议,打造“延伸式”临界预防。二是完善“三个坚持”,推动工作开展。该院坚持社会调查,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研判和评估意见,视情节轻重划定黄、橙、红三个等级,分别设置个性化帮教方案,实现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坚持场景式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望春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多功能课堂,实现“一站式”法治帮教;坚持实行异地“云帮教”,对外出务工和求学的临界预防对象,利用智慧检务开展“云考察”,实现“云预防”。三是力争“三个满意”,推进源头治理。该院全力挽救临界预防对象,争取临界预防对象满意;围绕家长内心期许,争取监护人满意;抓住矛盾化解核心,争取被害人谅解和满意。
自2022年该院实行临界预防“三三工作法”以来,共开展法治教育128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社会调查28次,对46名临界预防对象进行“沉浸式”法治教育,“云帮教”5名临界预防对象,精准帮教74名涉案未成年人和矫正存在涉案风险的未成年人,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