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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王飞 安晓玉)“检察官同志,我今天不是来信访的,而是来专程感谢你们的……”近日,尚某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检察官送上亲笔书写的感谢信。
尚某今年42岁,离异后独自抚养未成年的儿子,仅靠在外打零工的收入维持生计。四年前的一天,尚某携带攒下的和借来的16900元现金,前往儿子学校交学费,在乘公交的途中意外丢失部分现金8700元。
公安机关介入后发现,由于证据不足,该案被告人杨某扒窃被害人尚某现金8700元的犯罪事实未得到法院认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未获支持。无奈下,尚某开启了信访之路,不断奔走于信访局、检察院、法院,并持续向湖滨区检察院反映诉求,要求其重新审查,主持公道。
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尚某上有年迈的父母要赡养,下有未成年的孩子要抚养,且其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刚脱贫,目前因信访无法正常工作,存在返贫风险。
随后,湖滨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认真审查并与相关机关沟通协调,办案检察官最终决定对尚某进行司法救助8700元,以解燃眉之急。拿到救助款后,尚某对检察院的帮助感激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