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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何华)3月17日,虞城县古王集乡的左某来到虞城县检察院,将一面写有“检察为民促和谐倾心调解化纠纷”字样的锦旗送给该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感谢其帮他解开了心结,开启了新生活。
据悉,左某与邻居发生纠纷,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并赔偿邻居10万元。在社区矫正期间,左某思想很不稳定,觉得自己吃了亏,加之其性格较偏执、易怒,曾多次扬言要报复邻居一家人。
了解情况后,该院检察官杨秋勤多次联系并到左某家走访,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其错误言行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例曾办理过的再犯罪案件,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经过3个月的努力,左某对邻里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平复了对抗情绪,解除了心理羁绊,消除了对邻居的芥蒂,表示不再纠结过往,努力干好自己的工作,照顾好家庭,用实际行动回报检察官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