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未设置警示标志被处罚
日期: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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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春季守护行动,确保辖区路段平安畅通,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根据总队统一部署,增派警力,加密巡逻班次,持续加大执勤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高速公路良好通行秩序,守护群众出行平安。近日,该支队对一起高速应急车道内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该支队指挥室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京港澳高速公路684公里东半幅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小轿车,车辆开启双闪灯,但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该路段车流量大,过往车辆车速快,情况十分危险。民警一边通知路面警力赶往现场,一边试图通过车牌联系车主。
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后,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在该车后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通过车上所留电话联系到司机李某。李某称车辆行驶至此处时突然没油,看到高速公路附近有村落,就将车辆停在此处,下高速公路寻找加油站。
20分钟后,李某返回到停车地点,民警为其联系了救援车辆,并给李某上了交通安全教育课,对其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出行前一定要检查好车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车辆发生故障或没油后,需及时打开应急车灯,摆放好警示标志,人员转移安全地带后再拨打电话报警。(崔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