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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
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连日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组织开展主题为“文明生态共同守护”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活动。该局工作人员相继走进三门峡市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河社区等地,向企业职工和社区群众宣讲生态文明知识。
活动中,宣讲师围绕“文明生态共同守护”的活动主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通过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语言,呼吁企业职工和社区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争做绿色低碳生活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为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努力,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应有力量。
活动现场,环保志愿者为职工、群众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生态文明宣传材料以及《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资料200余份。 (赵海松)
增殖放流10万余尾鱼苗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浩明 董林)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谁损害、谁修复”原则,日前,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渔业保护部门及湛河区曹镇乡政府,在白龟山水库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助力生态资源修复。
此次活动采购鱼苗等费用,是湛河区检察院2022年以来办理的三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依法支付的生态环境损失恢复费。在检察干警、公益志愿者、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共同参与下,10万余尾白鲢和花鲢鱼苗随着水流跃入水库。
活动现场,检察官向群众进行法治宣讲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群众讲解非法捕捞的危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及进行增殖放流的目的;同时,配合渔业保护部门向群众发放禁渔期制度通告,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近年来,湛河区检察院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要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以“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