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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宋沛芝)“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也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司法本质,一定要珍惜此次机会,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再触碰法律底线……”近日,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听证评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张梅英、检察官助理高凡和魏琪详细介绍了对该起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崔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崔某某明知其上线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却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并配合上线以刷POS机套现的方法转移资金,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无前科、已退还违法所得等情节,检察机关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随后,由当事人和侦查人员各自发表意见。听证员听取各方意见后,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向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进行提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上述案件拟不起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