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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李婷)近日,浚县法院屯子法庭将两个案件一并调解,受到双方当事人点赞,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据了解,赵某与王某系雇佣关系,赵某在山西省长治市承包工地,王某则长期跟随赵某从事装卸工作,赵某拖欠王某两年多工资款共计5万余元。2022年1月,赵某向王某出具欠条,后王某多次追要工资未果,同年12月,王某将赵某租赁的铲车从山西省长治市开回浚县老家。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赵某向浚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涉案车辆并赔偿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扣车的主要原因是赵某拖欠自己两年多的工资,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采取扣车等不法手段侵犯他人财产,使得有理事变成了无理事。于是,承办法官将两个案件一并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阐明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应负的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晚返还涉案车辆,赵某当场支付王某工资款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