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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谢谢法官为我们的西瓜种子正名。”近日,河南省某农业公司负责人对扶沟县法院的办案法官说。
据悉,该公司于2021年8月研制培育的优质西瓜种子畅销。2022年7月,扶沟县某农场多次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称该公司新品种形象低、品质差,造成了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该公司多次要求该农场停止侵权,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
随后,扶沟县法院法官邹鹏举立即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又对种子的相关经营和耕种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多方调查后认定,被告的评论对该公司的种子造成的影响已构成侵权,判决其在网络平台上停止发布并删除相关负面信息,赔偿该公司损失。
近年来,扶沟县法院对各类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严打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护航农村农业生产生活。(许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