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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建设,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近日,新乡市牧野区检察院召开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遂林主持会议。
会上,委员们学习了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在市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上会案件进行了讨论表决。高遂林认真听取了检委会委员的发言,并对检委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改进要求和努力方向。
一要重视检委会建设。检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在检察工作中起着定方向、定重点、定标准的关键作用,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落实市检察院《议题报告制作和议题汇报工作规范指引》,规范议题报告制作和议题汇报工作,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决策质效,履职尽责。二要重视检委会学习。检委会学习是提升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学习最高检、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学习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执行好检委会例会制,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两次检委会;严格“六类案件、八项事项”的议题范围,加强对事项类议题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议,提升检委员议事议案能力。三要重视典型案例培育。要增强案例培育意识,充分利用案件大院的资源优势,结合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和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办案工作。四要重视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检委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检委会办事机构办公室,加快建设2.0检委会会议室,全力保障检委会2.0系统运行顺畅;明确议案议事范围,规范会议程序,对提请检委会审议的议题,从文书材料到案件类型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张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