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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牛丹)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其中,许昌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据悉,许昌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是许昌市唯一一个女子家事审判庭,现有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辅助人员3名,均为女同志。近年来,该庭始终牢记“家务事就是群众天大的事”的工作理念,抓审判、稳家庭、促和谐,给家庭点燃希望、为妇女解开心结、让儿童健康成长,赢得了“巾帼爱民、不让须眉”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