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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邓兴华)日前,在太康县检察院办理的杜某某非法经营燃气案中,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太康县11家燃气经营企业,并深入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排查燃气安全隐患。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检察官多次到县燃气热力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进行座谈交流,以案为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联动执法,形成查处合力;三是深入排查,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燃气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五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印发《太康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太康县检察院还积极与县城管局建立定期联络沟通机制和检察官参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机制,能动履职、跟踪落实,有效增强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